徐州市銀行業協會會費收取和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7-16 09:36
來源: 未知
作者: admin
第一條 為了規范徐州市銀行業協會會費(以下簡稱會費)的收取和使用行為,充分履行《徐州市銀行業協會章程》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協會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徐州市銀行業協會(下稱本會)會員必須履行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三條 會費按年度收取。
第四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單位每年年度會費為7萬元,理事單位每年年度會費為6萬元,會員單位每年年度會費為5萬元。
第五條 個別特別困難的會員,可以向本會理事會申請減免當年會員會費。
考慮到村鎮銀行、蘇南農商行在徐分支機構、徐州恒鑫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共15家會員單位的實際情況,每家每年年度會費減免3萬元。
第六條 會員原則上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會費,具體繳費時間以協會通知為準。
第七條 本會秘書處負責對會員會費繳納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第八條 會費根據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協會日常工作支出;
(二)召開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以及工作會議、業務研討會等會議支出;
(三)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支出;
(四)專業委員會開展活動支出;
(五)組織會員培訓、為會員提供業務資料支出;
(六)開展會員對外宣傳,進行行業交流活動支出;
(七)開展會員文體活動支出;
(八)本會正常運轉費用支出;
(九)本會辦公家具、設備和發展性項目支出;
(十)開展社會公益性項目支出;
(十一)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的完成主管部門交辦工作和其他事關全行業發展的項目支出。
第九條 本會設立會費專用賬戶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進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條 會費實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會費預算、決算制度。年度會費收支預算經本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會費收支情況由理事會向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二)會費審計制度。會費收支情況按年度于次年初委托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本會理事會,并抄報同級業務主管機關和登記部門備案;
(三)監督、檢查、報告制度。協會財務人員負責會費收支的監督、檢查,并定期向監事會報告。
第十一條 本會接受的政府撥款、社會捐贈、會員贊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使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財務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本協會會員大會通過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本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